年报是不是今年报去年的?
2023年度年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广东省内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在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其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为避免年报高峰期年报系统拥堵,其中企业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年报报送。
年报公示的范围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3年度年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6月30日)。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一、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异常状态,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比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失信市场主体会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二、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移交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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