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
↓
计提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是核算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未来不能够收回的金额,它是应收款项科目的抵减项。每一项债权都是坏账准备和应收款项(各个主科目)两个科目账户同时核算,主科目核算原值,坏账准备核算估计的损失(未来不能够收回的金额),只有这样才能客观合理的计量核算一项债权。
对一项或一组债权用两个项目核算,一个核算原值(如应收账款),一个核算原值中无法收回的部分(坏账准备)。
如:2020年底,A公司应收B公司100万元,那么在A公司的账面中存在应收账款——B公司借方余额100万元。此时A对于B进行了解,虽然B公司尚未破产,但目前遇到经营危机,A公司估计只有60万元能够收回,40万元无法收回。那么在备抵法下,就要如实反映应收B公司款项的所有价值情况,即原值100万,无法收回40万元。这40万元需要反映在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中,此时这项债权的价值为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两个账户的合计,共借方60万元,及表现了这项债权在2020年底的真实价值为60万元。
【备注】会计中一般原值称为账面余额,扣除备抵项目的净值称为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具体核算:
1、计提与转回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其是否发生减值,若发现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同时计提坏账准备。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
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估计能收回来的金额,题目中会告知或需要简单计算
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坏账准备账户中已经记录的余额(贷方正数借方负数)
①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0时,计提(补提)坏账借:资产减值损失(这是一个损益类科目) 贷:坏账准备
②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0时,转回坏账: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引例】2×18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价值1 000 000元的货物,款项尚未收回,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 1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结转成本分录略。
【例1】接引例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余额为100万元,甲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10万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分析: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100 000-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0=100 000>0,
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10
贷:坏账准备 10
此时甲公司在计提坏账之后,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账面余额(原值)1 000 000元,账面价值(净值)为900 000元(1 000 000-100 000)。在资产负债表(此表是要反应真实客观的情况)中是以账面价值(净值)填列的。
【例2】接上例,2×19年6月30日,甲公司再次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 000 000元,甲公司根据丙公司的资信情况确定未来只能收回700 000元。那么2×19年6月30日,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分析: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1 000 000-700 000=300 000
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300 000-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100 000=200 0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200 000 贷:坏账准备 200 000
此时甲公司在计提坏账之后,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账面余额(原值)1 000 000元,账面价值(净值)为700 000元(1 000 000-300 000)。
【例3】接上例,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再次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 000 000元,甲公司根据丙公司的资信情况确定,原来的导致减值的因素已经消失,丙公司确定可以将款项付清给甲公司,故原来计提的坏账准备应该转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分析: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0-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300 000=-300 000<0
借:坏账准备 300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00 000
此时甲公司在计提坏账之后,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账面余额(原值)1 000 000元,账面价值(净值)为1 000 000元。
计提和转回均不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但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2、实际发生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例4】接上例,2×20年6月30日,甲公司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余额为100万元,甲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10万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10
贷:坏账准备 10
【例5】接上例,2×20年9月,甲公司应收丙公司的销货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万元。
确认坏账损失时:(发生坏账)
借:坏账准备 30 000
贷:应收账款 30 000
实际发生坏账,可以认为该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已经消失,那么核算该全部或者部分的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也通过上述分录核销,即上例甲公司的应收账款-丙公司借方97万元,坏账准备贷方7万元。但是要明确原本的100万元合同还在。
3、发生坏账后的继续处理——资产负债表日继续计提和转回
【例6】承上例,
情形一,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与丙公司没有发生新的交易,经减值测试,坏账准备应有余额为6万元。
分析: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60 000-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70 000=-10 000<0
借:坏账准备 10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0 000
情形二,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与丙公司没有发生新的交易,若经减值测试,坏账准备应有余额为10万元。
分析: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100 000-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70 000=30 0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30 000 贷:坏账准备 30 000
情形三,假定甲公司2×19年12月31日应收丙公司的账款金额为120万元(与丙公司有新的交易如产生了23万新的应收款项),甲公司经估计对该应收账款应计提12万元坏账准备。(2×18年末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2×19年6月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万元)
分析: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120 000-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70 000=50 000>0
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5
贷:坏账准备 [12-(10-3)]5
【备注】坏账的计提及转回是一个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不断循环往复的。
【补充一个情况】2×18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价值1 000 000元的货物,款项尚未收回,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 1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余额为100万元,甲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10万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10
贷:坏账准备 10
2×19年6月30日,甲公司再次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 000 000元,甲公司根据丙公司的资信情况确定未来只能收回700 000元。那么2×19年6月30日,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200 000
贷:坏账准备 200 000
若2×19年12月,甲公司根据获得的相关信息确认丙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且进入了人民法院的破产审理阶段,应收丙公司的款项已经无法收回,甲公司核销应收丙公司的款项。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1 000 000
贷:应收账款-丙公司 1 000 000
2019年底,需要继续计提和转回
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0-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700 000)=700 000>0 。故补提坏账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700 000 贷:坏账准备 700 000
④收回已转销的坏账: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补充】接【补充一个情况】,2×20年6月15日,丙公司的破产案件已经在人民法院审理完毕,丙公司宣告破产,丙公司尚未支付的债务通过对丙公司的清产核资,在支付破产清查等相关费用之后,偿付比例为5%,甲公司按照该比例可以获得清偿50 000元,相关款项于2×208年7月13日收到,相关分录如下:
2X20年6月15日:
借:应收账款 –丙公司 50 000 贷:坏账准备 50 000
2×20年7月13日: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应收账款-丙公司 50 000
⑤收回已转销的坏账后——资产负债表日继续计提和转回
2×20年12月31日
该项债权在2×20年7月13日已经彻底的了清,那么核算该债权的所有科目均应该为0。此时“应收账款-丙公司”科目期末余额为0。但是相关的“坏账准备”科目有贷方余额50 000元。应作出如下分录调整:
借:坏账准备 50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50 000